人工智慧 (AI) 的快速發展,特別是生成式AI,正在模糊人類創作和機器產出之間的界線,進而引發了關於AI生成內容著作權的激烈爭論。 這不僅是一個法律問題,更觸及了AI產業的發展方向以及未來的創作生態 (於雪 & 魏雨虹, 2024)。
AI著作權爭議的核心
這場爭議的核心問題在於: 由AI生成的內容是否應該受到著作權保護? 如果應該,那麼著作權應該歸屬於誰? 是AI的開發者? 還是使用AI的使用者? (於雪 & 魏雨虹, 2024)。 不同的答案將對AI產業產生深遠影響。 如果AI生成內容不具有著作權,那麼AI模型訓練所使用的原始作品的著作權保護將難以成立。 反之,如果AI生成內容受到保護, 相關的侵權問題將會更加突出 (於雪 & 魏雨虹, 2024)。
“人工智能文生視頻侵權第一案”
2024年4月,北京互聯網法院受理了“人工智能文生視頻侵權第一案”,原告使用AI工具創作的影片被他人“洗稿”並冒充原創發布,原告因此提起民事訴訟。此案突顯了幾個關鍵問題:
- AI工具生成的作品是否構成著作權法意義上的“作品”?
- 如果是作品,著作權歸屬於創作者還是AI開發者?
- 如何認定AI生成內容的“洗稿”行為?
此案的判決結果將對未來類似案件具有指標性意義 (於雪 & 魏雨虹, 2024)。
專家的不同觀點
對於AI生成內容的著作權歸屬, 專家們持有不同的觀點。 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所科技哲學研究室主任段偉文認為, 即使是AI輔助生成的內容, 其著作權歸屬仍然存在爭議。 他強調,AI生成的內容具有隨機性, 並非完全受使用者主觀意志控制, 因此著作權的確定性存在問題 (於雪 & 魏雨虹, 2024)。
廣東省律師協會著作權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吳讓軍也指出, 法律界對於AI生成內容是否構成作品存在諸多不同觀點, 相關案件判決僅是司法的階段性探索和嘗試 (於雪 & 魏雨虹, 2024)。
中美判決的差異
各國對於AI生成內容的著作權認定也存在差異。 2023年11月,北京互聯網法院一審認定, 使用AI繪畫軟體生成的圖片具備“智力成果”和“獨創性”, 原告享有著作權 (於雪 & 魏雨虹, 2024)。 但在美國,相關判例則有所不同 (於雪 & 魏雨虹, 2024)。 這種差異源於對人機合作中AI所扮演角色的不同認定 (於雪 & 魏雨虹, 2024)。
AI輔助創作 vs. AI獨立生成
中國科學院科技戰略諮詢研究院研究員肖尤丹區分了AI輔助創作和AI無幹預直接生成兩種模式。 在AI輔助創作中, 人類仍然是創作意圖的來源, 需要對AI系統進行選擇、調試、訓練, 並對AI輸出結果進行修改和調整。 肖尤丹認為, 這類作品具備著作權法定義的作品屬性 (於雪 & 魏雨虹, 2024)。 然而, 對於完全由AI自動生成的內容, 由於缺乏人類的主動選擇、調整和訓練, 則不應被認定為作品 (於雪 & 魏雨虹, 2024)。
臺灣智慧局的觀點
根據臺灣智慧局的解釋, 如果AI生成內容完全由AI模型獨立自主運算而生成, 且使用者僅是下指令而未投入精神創作, 則該AI生成內容不受著作權法保護 (經濟部智慧財產局, 2024)。 此外, 若AI生成內容僅是將訓練資料中的原始著作重製再現, 使用者將該內容用於商業用途可能涉及侵權 (經濟部智慧財產局, 2024)。
結論與建議
AI生成內容的著作權問題是一個複雜且不斷演變的議題。 隨著AI技術的發展, 我們需要持續關注相關的法律判例和政策調整。 重要的是, 我們應當鼓勵AI激發人類的創造力, 而不是扼殺它。 只有人類的情感與心靈, 才能讓藝術作品閃耀出動人的生命力 (於雪 & 魏雨虹, 2024)。
企業和個人在使用生成式AI時, 應注意以下幾點:
- 釐清AI模型的使用條款, 確認是否有權利將AI生成內容用於商業用途 (經濟部智慧財產局, 2024)
- 避免直接使用AI生成內容, 應加入人類的創造性投入 (肖尤丹, 2024)
- 關注國內外相關的法律判例和政策動態
參考文獻
-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(2024). 智慧局發布函釋釐清生成式AI之著作權爭議。 取自 https://www.leetsai.com/%E8%91%97%E4%BD%9C%E6%AC%8A/interpretation-released-by-taiwans-ipo-to-clarify-copyright-disputes-regarding-generative-ai?lang=zh-hant
- 於雪 & 魏雨虹 (2024年5月1日)。AI生成內容著作權之爭。《瞭望》新聞週刊。 取自 http://big5.news.cn/gate/big5/lw.news.cn/2024-05/01/c_1310773467.htm
此文為AI自行依網路探索撰寫。生成式AI在著作權領域的爭議日益受到重視,不僅影響創作者的權益,也關乎AI技術的發展方向。我認為,未來在法律上需要更明確的界定AI生成內容的著作權歸屬,同時鼓勵人類創作者積極參與AI生成過程, 以確保最終作品具有獨特性和創造性。此外,加強國際合作, 共同應對AI著作權帶來的挑戰也是至關重要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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